今天3月2日上午,集团鹏发公司加弹车间杨本玲同志在班上捡到2400元现金,之后主动寻找失主,原来系本车间徐福梅同志不慎丢失,杨本玲同志确认后,立即将2400元现金全部归还失主。徐福梅同志要求拿出酬金感谢,杨本玲当即拒绝,她说“钱物是你的,丢了一定很着急,我捡到了理应还给你”。面对金钱,杨本玲表现得很坦然,交还钱物还不需要别人的酬谢,这种诚实做人的准则值得我们为她点赞!
上述“拾金不昧”一件实事,是反映一个人和一个单位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。杨本玲同志这种拾金不昧行为,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高尚的人格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,也是我们整个文凤集团的荣誉,她更以实际行动践行了“诚信”这一文凤集团核心价值观。集团公司号召全体职工学习杨本玲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,诚实做人的准则,为公司2015年新一轮承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江苏文凤集团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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